
西安市建设企业申请获得电子资质证书批准件后,选择“生成使用件”事项,填写使用用途和使用期限后,申请人可下载、打印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资质证书使用件与西安市住建局原制发的纸质资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有关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 “四最”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市住建局在省住建厅的大力支持下,拟将西安市负责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由纸质证书升级为电子证书以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市住建局负责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范围内实施证书电子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电子资质证书以加盖“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签章的OFD格式文件为载体,大小为A4(竖版)。西安市
自5月起,检查人员分批次通过信息系统等方式对被检查企业是否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进行了核查。经对第一批企业进行核查,其中有166家企业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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